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是市卫健委直属三级专科医院,2021年获市人社局批复成为天津市就业见习基地,几年来承接百余名见习人员,管理经验丰富。为继续助力高校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增强就业能力,本着择优、双选原则,我单位公开招募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见习基本情况
(一)见习地点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河东区新开路55号)。
(二)见习岗位
临床、行政、医辅、药剂等岗位。
(三)基本任务
参与见习岗位的辅助工作,在老师指导下完成日常任务。
(四)招募人数
视实际需求确定,本招募启事长期有效。
(五)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因工作需要出勤不限于工作日,视具体情况安排。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本市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在本市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16至24岁失业青年。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范围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调整。见习人员参加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二)所需材料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提供:
(1)身份证PDF扫描件(正、反面);
(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在半年以内);
(3)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2、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提供:
(1)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
(2)学生证复印件;
(3)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
(1)身份证PDF扫描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在半年以内);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半年以内)和学位认证报告;
(5)见习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每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采取网上申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szfyrsk@tj.gov.cn,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提交报名后请电话联系科教科确认报名情况。我单位通过简历筛选后安排面试,见习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注:报名材料恕不退回,我单位承诺为报名人员做好材料保密。
三、我单位视见习人员实际出勤情况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费。
咨询电话:24334221、2433422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联系人:孙老师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6年6月8日